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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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2-06-27 | |
名 称: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677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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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造航空客货双枢纽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国家层面支持提升湖北民航客货“双枢纽”的战略地位
关于支持武汉机场打造国际航空枢纽。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明确了各机场功能定位,规划目标年是2025年,展望到2030年。其中,武汉确定为区域枢纽。建议武汉机场充分发挥区位和综合交通优势,与基地航空公司加强战略协同,培育和打造引领中部地区民航发展的高品质区域航空枢纽,不断提升在全国民航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对于机场定位,我局将在未来布局规划调整时予以积极考虑。
关于支持鄂州机场打造国际航空货运枢纽。鄂州机场是我国规划建设的第一个航空货运枢纽机场,在优化航空货运网络布局、引导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物流企业、推进多式联运和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综合立体交通规划纲要》和《“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中已将鄂州机场明确为全国国际航空货运枢纽之一。建议湖北省进一步完善机场周边集疏运体系,改善货运通关环境,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不断提升机场货运能力。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湖北省政府,增强武汉机场国际客运和鄂州机场国际货运功能,构建与航空客货“双枢纽”发展相适应的政策环境,为“双枢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对“双枢纽”航班时刻资源配置予以大力支持。2021年,我局对武汉天河机场容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航班时刻供给,并结合武汉天河机场实际,印发了《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航班时刻管理细则》,支持武汉机场枢纽建设。2020年,我局印发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配置政策措施》,明确了货邮航班时刻分配的时间窗口、办理程序、配置规则、考核标准等。在遵循航空货运市场规律和运行规律的基础上,调整优化了货邮飞行航班时刻安排窗口,对货邮功能较强的机场,按照客货飞行同等对待的原则协调配置货邮飞行航班时刻。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机场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有关货邮航班时刻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湖北武汉航空客货“双枢纽”建设。
关于支持武汉机场和鄂州机场获取第五航权。目前,我与12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航空运输协定,并与其中110余个国家达成了不同开放程度的第五航权安排。其中,我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5国的货运第五航权安排已完全开放,与澳大利亚的客运第五航权安排已近乎完全开放。近年来,我还与东盟10国、马尔代夫、埃塞俄比亚、芬兰、卢森堡等多国不同程度扩大了客货运第五航权安排。中外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按照相关航权安排情况行使第五航权,运营以武汉机场、鄂州机场作为始发点、中间点、以远点或目的点的航线航班。下一步,对湖北省在发展过程中所需的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有关航权需求,我局将在对外航空谈判中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予以统筹考虑并积极争取。
二、关于支持武汉天河机场项目建设
我局积极推动湖北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已将武汉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工程和新建武汉区域管制中心建设工程列入《“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关于武汉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工程,2022年4月,国家发改委批复该工程可研报告,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长3200米的第三跑道,配套建设空管、助航灯光、供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机场工程总投资27.42亿元,我局补助民航发展基金5.6亿元。目前,该项目已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议地方政府加快施工许可证等施工前置手续办理,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关于新建武汉区域管制中心建设工程,我局已委托咨询公司对该项目立项(代可研)报告进行评估,待咨询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我局将积极予以办理。
三、关于支持鄂州花湖机场安全稳定运营
鄂州机场自机场启动建设以来,我局在政策资金、行政审批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鄂州花湖机场已于3月中旬组织第一批竣工验收,并计划竣工验收通过后组织行业验收和使用许可审查。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做好竣工验收监督、行业验收和机场使用许可审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如期安全投运。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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