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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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2-07-11 | |
名 称: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175号(工交邮电类216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文号: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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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均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航空物流业信息化运用的提案》收悉,经商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国家级行业信息系统对接统一标准
一是在行业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按照“十四五”新基建和智慧民航建设有关要求,民航局已将航空物流信息服务板块纳入首个示范项目中国民航智慧监管服务项目中推进实施,目前该项目已在建设实施。建成后,中国民航智慧监管服务项目物流信息模块将具备物流公共服务和物流行业监管能力,实现航空物流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等。同时,民航局组织编制完成《航空物流信息交换规范》团体标准,包括信息流程、流程数据、数据接口等3个标准,为航空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奠定了基础。经过两年试用,标准已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并已完成开题评审。
二是鼓励企业自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方面。民航局积极支持和引导以枢纽机场为主导,搭建航空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目前,深圳机场、广州机场等国内主要枢纽机场均已正式上线了物流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为航空货运代理人、航司及海关等单位搭建了信息共享、实时传递、一站式物流服务平台,可实现“一站式”办理运单服务、车辆服务、鉴定报告申报服务、园区服务等十余项业务,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体验。
三是支持先行先试方面。2021年民航局启动提升航空物流综合保障能力试点工作,将南航货运物联全球容器管控、湖南机场基于信息化引领的港区(空港和自贸区)联动、重庆机场和民航二所联合研究的国际集装货物无人驾驶运输等利用先进技术提升航空物流信息化、数字化水平项目纳入首批试点单位,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探索航空货运发展新路径;同时,在郑州机场部署实施航空电子货运试点项目,推进航空货运电子单证、业务流程和数据交换的试行标准,目前,郑州机场航空电子货运信息服务平台已正式启用,为全行业数字化和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新实践;支持深圳机场开展航空物流货物轨迹数字化研究与试点,试点货站进出港作业全流程透明化、标准化、数字化,为未来提升航空货运进出港全流程保障时效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下一步,民航局将进一步加快行业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市场主体提升航空物流信息化服务能力,做好试点项目的总结推广,加快航空物流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行业的数字化水平。
二、关于鼓励航空物流业平台企业先行先试
民航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我国航空货运能力,增强我国物流行业国际竞争力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全力推进航空物流发展,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延伸航空物流链条,支持航空货运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实现从单一承运人向物流集成商转型,增强“一站式”“门到门”一体化物流解决能力,打造服务优质、链条完整、功能完善、竞争力强的航空物流企业。目前,东航物流公司已率先实现混改并成功上市、国货航完成混改股权变更、南航成立货运公司、厦航完成航空货运业务剥离及股权多元化改革、京东货运航空公司得到批准筹建,航空货运向航空物流转型步伐正在加快;同时,鼓励航空物流平台型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参与枢纽机场建设,依托航空物流枢纽打造物流信息组织中枢,与枢纽机场共建共享智慧物流设施设备,推动物流设施设备全面联网,为建设智慧物流贡献专业力量。
此外,为做好发展引导,民航局从顶层设计出发,先后完成《数据治理框架与管理机制》等5部标准制定印发工作,加快推进民航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提升包括航空物流在内的行业数据的共享、质量及安全水平,系统推进民航行业数据治理。同时,启动国内电子运单规范编制工作,为推进国内电子运单使用提供标准,现项目已经启动,并完成开题评审,为在平台企业与航空公司、机场货站系统对接和资源平台化方面奠定了数据互联互通基础。
下一步,民航局将继续支持航空物流平台企业先行先试,强化多元力量统筹,鼓励专业型航空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协同分工、资源共享的多元化市场主体格局,不断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
三、关于为发展模式创新的平台企业提供政策帮扶
民航局积极支持市场主体主导建立中立性航空物流交易平台,支持各类航空物流平台企业充分竞争发展,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航空货运由传统运输方式向现代物流服务跃升。
国家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优化银行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办理,包括支持服务贸易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推广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等。
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支持航空物流业发展,目前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已由11%降至9%。今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航空物流平台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针对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企业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规定的航空物流平台企业可积极申请享受。此外,航空物流平台企业还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等其他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建议航空物流平台企业用足用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海关总署积极采取措施支持航空业做大做强,全面实施“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无纸化”等通关便利化改革,优化海关办事流程,压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营造透明、可预期的通关环境;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持续优化完善“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促进航空物流作业协同和通关效率提升。
下一步,民航局将更好的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围绕企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制定相应政策举措,不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动我国航空物流信息化建设;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提升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支持模式创新的航空物流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落实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航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将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积极支持航空物流平台企业发展,助力航空物流业向数字化转型,实现航空货运由传统运输方式向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的跃升。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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