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3-09-22 | |
名 称: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751号(工交邮电类25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文号: | 有效性: |
部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现就蒋丽英提出的《关于出台<川陕革命老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高度重视川陕革命老区民航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区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川陕两省通用航空有序健康发展。同时,我局将支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开展川陕革命老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划研究编制等工作。
一、积极支持完善川陕革命老区机场网络布局
(一)加快推动重点运输机场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完善川陕革命老区运输机场布局,提升运输机场服务保障能力。截至目前,新建巴中恩阳机场,迁建达州金垭、安康富强机场,改扩建绵阳南郊机场等工程已竣工投产;宝鸡机场军民合用项目正在报批可研,我局已向贵委出具该项目行业审查意见;新建商洛机场,改扩建汉中城固、广元盘龙机场等项目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建议地方政府加快推动相关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我局将会同国家、军队等有关部门,在行业指导、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积极指导地方政府有序推动通用机场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编制和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地方政府。我局积极支持川陕革命老区通用机场建设发展,将积极指导地方政府开展相关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协助地方政府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在行业指导、空域协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积极支持川陕革命老区通用航空发展
(一)完善通用航空服务保障配套设施,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十四五”初期,我局印发《“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在“完善地面保障”部分,明确完善机场网络体系、改进通用机场审批、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完善地面配套服务等重点任务;在“优化飞行保障”部分,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低空通信监视能力、提升通航情报服务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规划》编制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指导地方政府完善通航服务保障配套设施,推动区域通用航空发展。
为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2018年我局制定印发《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构建行业社会共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高效便捷的低空飞行服务体系,以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保证低空空域安全高效使用。按照《方案》要求,服务站建设要符合地方政府布局规划。建议相关地方政府统筹本省内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引导和加快推进省内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我局将指导相关民航地区管理局对已建成的飞行服务站开展符合性检查,并推动与民航地区空管局区域信息中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纳入民航空管运行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飞行服务站对地区通航发展的纽带作用。
(二)打造通用航空产业链,推动通用航空有序健康发展。
我局一直将促进交旅融合、打造通航新兴娱乐消费试点作为重点工作,鼓励地方开发建设包括红色旅游航线、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及空中游览、跳伞飞行等航空旅游产品,助力地方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高地、产业创新发展新引擎。2022年,在四川、陕西省地方政府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川陕两省累计空中游览飞行1199.64小时、跳伞飞行服务375.33小时、个人娱乐飞行147.97小时。
近日,民航局、文旅部、交通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国铁集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将遴选出一批对区域旅游业发展支持作用明显的交旅融合成果,特别提出“涉及红色航线产品案例,将不受推荐案例数限制”,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做法,积极助力扩大内需战略,促进地区旅游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美好的交通运输服务和高品质的旅游生活。
以上意见,供贵委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张螣腾 联系电话:6409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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