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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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综合司 | |
发文日期:2023-09-22 | |
名 称: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366号(工交邮电类327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文号: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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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在机场旅客出行保障环节落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行业数据管理的统筹规划,持续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强化各业务领域政策标准制定,推进相关数据共享。
一、加强数据共享标准制定
“十四五”时期,民航局将智慧民航建设作为发展主线,先后印发《智慧民航建设路线图》《关于民航大数据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智慧民航建设数据管理政策标准体系》等顶层设计和规划文件,指导行业各单位推进数据治理组织架构、政策标准、规章制度、运营管理、市场化运作等大数据体系构建相关工作。
在此基础上,民航局提出“1+3+4+N”总体框架(即1部指导意见,3部管理办法,4项管理制度和N部标准)。截至目前,已编制印发智慧民航数据治理规范《框架与管理机制》《数据架构》《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服务》《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技术》7部行业标准及智慧民航数据治理《典型实践案例》,为行业各单位数据治理与数据共享提供统一标准,促进行业数据共享与应用。正在开展《民航数据管理办法》《民航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和《民航数据安全管理办法》3部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
二、推进试点示范,强化数据共享应用
一是开展试点示范,推动数据共享。民航局在成都双流、广州白云、上海虹桥等机场开展智慧民航建设试点示范项目,以数据高质量共享为驱动,构建面向机场、空管、航空公司和航油等联合运行主体的高效稳定数据交换体系、标准统一的数据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机场联合运行管理调度、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形成试点示范经验。
二是强化网络连接,打通共享通道。民航局支持包括机场与航空公司在内的行业单位利用民航通信网进行数据直接共享,目前民航通信网在网节点762个,覆盖民航局、地区空管局、监管局、空管系统各级运行单位和台站、民航各运输机场和部分航空公司,尚未入网的航空公司可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做好网络安全设计和设备部署,补充相关网络节点建设,利用民航通信网进行数据直接共享。
三是加强专项业务领域数据规范编制。民航局先后编制印发《机场数据规范与交互技术指南》《机场数据基础设施技术指南》,为指导民用机场数据规范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总体要求,明确民用机场数据统一规范,为民用机场内、外信息交换共享、深度整合和创新应用提供指南。
后续,民航局将进一步统一行业内外有关各方思想,深化对数据生产要素的认识,强化数据治理实践探索,着力打破行业数据信息孤岛,提升行业数据治理水平,深化细化行业公共数据、政务数据、企业数据等定义、范围、权限边界,更好营造公平有序的数据共享、交易、流通发展环境,努力形成“共商共建共享共治共惠”的数据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7月16日
(联系人:民航局发展计划司朱国辉 联系电话:6409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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