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42号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已经2005年2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3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OO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
首页丨导航丨电脑版丨移动客户端
版权所有:中国民用航空局
民航局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