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人事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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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7-08-25 | |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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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成立于2016年7月,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辖上海、沈阳、西安审定中心,主要承担民用航空产品的适航审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 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6.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发动机适航审定岗位7人,工作地点为北京;涡桨类民用飞机适航审定岗位9人,工作地点为西安。具体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其中,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并应在2017年12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
(二)领军人才招聘
上述岗位同时招聘行业领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联系面谈:
1.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级技术人才;
2. 民用航空产品重点项目或学科带头人、具有丰富团队管理经验人员;
3. 在民用航空工业设计、研发、制造、质控、管理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知名度较高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24:00截止。
2.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应聘者需填写《2017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是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是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三是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资格审核视为不通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 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2017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资料制作成PDF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招聘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acc@caac.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文档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
(二)资格审查
中心将根据上述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名单将于2017年10月19日16:00前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ac.gov.cn/XXGK/XXGK/RSXX/201708/t20170825_46389.html和“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AAC_ACC)公布,请注意查询。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三)考试
考试具体事宜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1. 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 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aac.gov.cn/XXGK/XXGK/RSXX/201708/t20170825_46389.html)和“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AAC_ACC)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民航局确定的适航审定中心系统员工工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等保障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适航审定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违约责任
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与应聘者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10-58172965
邮箱:acc@caa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东路3号 邮编:100102
五、特别申明
中心郑重承诺,历次公开招聘均不向社会任何机构及应聘者本人收取任何费用。凡采取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被录用的,一经发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请予监督。
附件:1. 《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
2. 《2017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
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