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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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单位: | |
发文日期:2007-10-19 | |
名 称:关于为东北航空有限公司(筹)颁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
文号: | 有效性: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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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称:东北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三、基地机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王仪轩
七、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变更后的情况):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沈阳中瑞投资有限公司 5440万元 现金和实物 34%
四川航空集团公司 5360万元 现金 33.5%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600万元 现 金 16.25%
辽宁寰江实业有限公司 2600万元 现金和实物 16.25%
合 计 16000万元 100%
九、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准备情况:
1、已取得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先核准;
2、已制定公司章程;
3、已与沈阳桃仙国际空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空港来登饭店签订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4、民航总局已批准其租赁1架A319和2架EMB-145飞机;
5、已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地面运营保障协议;
6、民航总局适航司已批准其企业标志、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7、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空管局已同意其使用132.00MHZ作为其航务管理频率;
8、民航总局已批准其客货运输凭证;
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联合为其承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10、四川航空集团已同意向其转让飞行人员30人,乘务员20人。机务人员6人,签派2人;
11、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民航总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号DBH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东北、英文无线电呼号为DONGBEI AIR),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NS、三字结算码836;
12、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总局155号令)的要求,已制定《家属援助计划》。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7年11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总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 kj_zheng@caac.gov.cn
民航总局运输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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