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 | |
发文日期:2007-11-28 | |
名 称:关于为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筹)颁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
文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一、公司名称: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天津港保税区
三、基地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美元陆仟伍佰万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张建卫
七、经营范围:国内和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自用飞行器的租赁;自用飞行器的维修维护;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进出口贸易服务及相关地面服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美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315万元 |
现 金 |
51% |
大韩航空有限公司 |
1625万元 |
现 金 |
25% |
Hana Copitd Co.Ltd |
845万元 |
现 金 |
13% |
SHINHAN CAPITAL CO.LTD |
715万元 |
现 金 |
11% |
合 计 |
6500万元 |
|
100% |
九、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准备情况:
1、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
2、已制定公司章程;
3、已获得商务部关于合资合同和章程的批复,并已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已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签订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协议;
5、国家发改委已批准其租赁1架B747-400F和2架A300-600R飞机;
6、已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签订了地面运营保障协议;
7、民航总局适航司已批准其企业标志、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8、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无委办天津分会已同意其设立甚高频电台和高频电台,并加入航务管理通信网和高频中低空通信网;
9、民航总局已批准其国内货邮运输凭证,国际货邮运输凭证已报民航总局备案;
1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联合为其承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11、大韩航空有限公司已同意向其转让飞行人员36人,该公司已招聘机务维修人员8人,签派人员7人;
12、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民航总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号GSC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银河、英文无线电呼号为GRANDSTAR CARGO),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GD、三字结算码800;
13、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总局155号令)的要求,已制定《家属援助计划》。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7年12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总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 kj_zheng@caac.gov.cn
民航总局运输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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