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国际经营范围已经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由山东省始发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周边国家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酒店餐饮;航空器维修;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7年12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总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kj_zheng@caac.gov.cn
民航总局运输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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