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春秋航空有限公司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已经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上海或其他指定地区始发至周边国家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9年4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kj_zheng@caac.gov.cn
运输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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