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民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民航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民航局党组批准,开展民航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司、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以下简称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竞争上岗工作在民航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指导思想为: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条件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针,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调配相结合,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二、竞争职位
(一)民航局机关司局级领导职位
1、综合司司长;
2、国际司副司长1名;
3、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司长;
4、机场司副司长1名;
5、直属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1名。
(二)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
1、综合司秘书处处长;
2、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
3、财务司预算管理处(综合处)处长;
4、人事科教司培训教育处副处长1名;
5、运输司市场监管处副处长1名;
6、飞行标准司航务管理处处长;
7、机场司建设处副处长1名;
8、公安局二处(安全检查处)副处长1名;
9、共青团全国民航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民航团委)办公室主任;
10、党组纪检组、派驻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11、党组纪检组、派驻监察局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信访室)主任;
12、离退休干部局三处(生活服务处)处长。
(三)民航局所属事业单位司局级领导职位
民航局机关服务局副局长1名。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经得起组织的考验;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国际司副司长者,应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
4、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民航局机关司局级领导职位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正司局长职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在副司局级职位任职满2年(2010年11月1日以前任职);担任正司局级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报名副司局长职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民航局机关公务员属特殊情况的,可放宽至52周岁(196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在正处级职位任职满3年(2009年11月1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三)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报名资格条件
1、报名正处长职位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民航局机关公务员属特殊情况的,可放宽至52周岁(196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民航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全国民航团委办公室主任职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副处级职位任职满2年(2010年11月1日以前任职);担任正处级职务及以上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2、报名副处长职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在正科级职位任职满3年(2009年11月1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四)民航局所属事业单位司局级领导职位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民航局机关服务局副局长职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在正处级职位任职满3年(2009年11月1日以前任职);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犯有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内或行政处分尚未撤销的;
2、近一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含)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4、存在需要任职回避情况的。
四、选拔范围
1、国际司副司长、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司长、机场司副司长、直属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飞行标准司航务管理处处长、全国民航团委办公室主任等6个职位: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民航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
2、综合司秘书处处长、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财务司预算管理处(综合处)处长、人事科教司培训教育处副处长、运输司市场监管处副处长、机场司建设处副处长、公安局二处(安全检查处)副处长等7个职位:民航局机关公务员及民航局所属在京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3、综合司司长、党组纪检组、派驻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党组纪检组、派驻监察局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信访室)主任、离退休干部局三处(生活服务处)处长等4个职位:民航局机关公务员。
4、机关服务局副局长职位:民航局机关公务员、机关服务局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
五、方法程序
1、发布公告。在民航局政府网站(www.caac.gov.cn,下同)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发布《民航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司、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实施竞争上岗工作。
2、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截止2012年11月18日17时),为自愿报名时间。凡属竞争上岗实施范围并有意愿报名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并附2张2寸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在规定时间内以函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送交民航局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民航局机关以外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等证书材料复印件。
现场报名: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局机关616室,报名时间为工作日9:00-16:00;函件报名:通过快递方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616室,民航局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100710。
联系电话:010-64091616,010-64092616。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准予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
各竞争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应少于3人。少于3人的,该职位此次不再实行竞争上岗,并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列为不再实行竞争上岗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竞争上岗职位。
4、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综合分析、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报考国际司副司长者加试英语,满分20分。各竞争职位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
5、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最低分数,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实际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时间30分钟左右,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参加面试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集中封闭待考,面试考官现场评分。参加面试人员可以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
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名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及综合成绩,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
6、组织考察。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民主测评情况满分为20分,与综合成绩相加为总分。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分数和总分在民航局政府网站和局机关办公内网公布。
7、研究决定任职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察人选的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职人选建议,属于提拔任职的人选,事先征求民航局党组纪检组、派驻监察局意见。报民航局党组研究决定。
8、办理任职手续。民航局党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后,在民航局机关和人选所在单位范围进行任职前公示。经公示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附:《竞争上岗报名表》。
民航局竞争性选拔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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