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
| 体裁分类: | |
| 办文单位: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 | |
| 发文日期:2019-11-19 | |
| 名 称:民航局关于印发《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文号:民航规〔2019〕64号 | 有效性: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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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提升无人机运行管理与服务质量,促进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在深入研究、试点验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