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航科院、适航审定中心、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低空经济领域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民航局研究制定了《新型航空器型号审定职责优化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结合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6年2月14日
附件: 新型航空器型号审定职责优化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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