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市场管理类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运输司 | |
发文日期:2007-07-19 | |
名 称: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台胞进藏批准函有关事宜的通知 | |
文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各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机场: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台胞进藏批准函不再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签发的函”(藏政函〔2003〕18号)的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进藏台胞的进藏批准函不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而改由自治区台湾事务办公室签发。进藏台胞凭自治区台办签发的进藏批准函购买进藏机票。请按此通知各航空公司的所有售票处和客运销售代理人。 民航总局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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