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运输司 | |
发文日期:2002-11-28 | |
名 称: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和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航班经营有关问题的批复 | |
文号:民航机号[2002]2771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并抄各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和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号经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将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中航浙江航空公司改为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和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需向总局办理变更报批手续。
二、同意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两字代号(CA)经营航线航班。原中国西南航空公司(SZ)、中航浙江航空公司(F6)的两字代号停止使用。
三、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运输凭证,其三字代码为999。原中国西南航空公司、中航浙江航空公司的三字代码785和782停止使用(已售出的运输凭证仍可在运输和结算环节使用)。
四、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代号和代码后,在航空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索赔、诉讼和损失等法律责任,均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承担,并统一执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和业务手册。
五、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代号和代码后,将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与各机场、航站统一签订地面服务等各项协议。
六、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代号和代码后,原中国西南航空公司和中航浙江航空公司的飞机将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喷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标志、字号和代码。
七、西南航空公司经营的国际、港澳航线航班使用你公司两字代码经营需向相关国际及地区航空当局办理更改指定承运人手续,并待相关国家及地区批准后执行。请你公司将经营国际、港澳航线航班的详细更改计划、名称、标志喷涂使用步骤和方法、启用时间等报总局,以便办理手续。
请你公司抓紧办理有关统一的各项手续,总局将根据你公司落实计划和准备方案另行对中国国际航空西南公司、中国国际航空浙江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号经营航线航班的申请进行批复。
民航总局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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