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运输司 | |
发文日期:2015-10-09 | |
名 称:关于规范航线航班时刻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 | |
文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局空管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促进公平竞争,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现就进一步规范航线航班许可管理、航班时刻资源分配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持权责法定
(1)坚持权责法定,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航线航班许可、航班时刻资源分配要严格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工作规则》、《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及《民航航班时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执行,不得法外设定权力。
(2)明确部门主体责任、各岗位的行政责任,切实按照规章程序履行行政职能,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民航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3)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和航班时刻资源分配程序。各地区管理局要全面梳理和改进现行航线航班许可、航班时刻资源分配办法和程序,经民航局审查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规范审批
(4)定期公开可用航权、时刻资源情况和分配使用情况。航线航班审批及时刻资源分配初审情况一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建立完善对反馈意见的争议处理机制,确保航线航班审批及时刻资源分配公开、公正、透明。
(5)进一步完善航空运输委员会议事制度。主办部门会前要预先详细告知审议事项内容,会议过程中要对涉及审议事项的不同意见详细说明处理情况,会议情况要形成全程会议记录。
(6)严格按照《民航行政机关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对航线航班许可、航班时刻资源分配的申请、公示、审批过程全程记录,形成归档案卷,确保审批分配过程可还原、可追溯。归档案卷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航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
三、强化监督检查
(7)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完善行政监察制度,落实行政检查计划,确保已颁发的航线航班许可和已分配的时刻资源合规使用。
(8)完善社会监督信息,民航各级行政机关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航线航班审批及时刻资源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举报,对监督举报内容要及时处理反馈并逐一形成案卷归档备查。
(9)航线航班许可和时刻资源分配情况要定期报送纪检部门,主动接受监督。民航各级行政机关纪检部门要主动介入,及时开展监督工作,对审批、分配、举报处理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0)要加强法制监督,市场经营主体以行贿等违法和不正当手段取得航线航班经营许可或时刻资源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撤销许可,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人不依法履职、受贿及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民航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处理。
要加大对航线航班时刻资源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市场经营主体和执法主体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无论何时发生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予以追溯处理。
四、坚持管理创新
(11)管理思路由微观审批向宏观管理转变,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出台分步实施方案,逐步实现航班计划备案管理。
(12)创造条件,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建设,最终实现航线航班许可监管与航班计划时刻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快推进航线航班经营许可、时刻资源分配网上“统一窗口”受理平台,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13)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各部门联合惩戒作用,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监管态势。
特此通知。
民航局
2015年10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