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发文日期:2005-08-05 | |
名 称:关于对北京南苑机场与国内有关城市航线基准价的批复 | |
文号:总局厅函[2005]155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南苑机场始发航线运价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南苑机场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与国内有关城市机场的航线基准价实行同一基准价。
二、你公司新开航线基准价申请应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内航空运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规财发[2004]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