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发文日期:2005-11-14 | |
名 称:关于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截止日期的通知 | |
文号:总局发明电[2005]3383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47号),自8月1日起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考虑目前各航空公司已开始销售2006年度机票,经研究,在计算机订座系统中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截止日期,待燃油附加新政策出台后,再做调整。请你公司做好有关工作。
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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