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东方、海南、四川航空公司:
现下发晋江——太原等航线旅客运输基准价,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新辟国内航线运价表
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
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新辟国内航线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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