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发文日期:2005-04-29 | |
名 称:关于切实做好发展红色旅游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 | |
文号:民航规财发[2005]87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总局空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印发(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4]35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全国发展红色旅游工作会议的精神,围绕推进红色旅游发展,切实做好航空运输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
红色旅游主要是指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战争时期建树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发展红色旅游,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措施,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十分重要的经济工程、文化工程和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民航和旅游业密不可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安全、快捷、便利的航空运输为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旅游事业的发展为航空运输提供市场需求。民航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规划纲要》精神,深刻认识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满足红色旅游发展的需要。
二、认真做好发展红色旅游相关的规划工作
当前,民航各单位正在积极制定“十一五”规划。要结合重点红色旅游区的开发,做好民航规划工作。总局将从民航“十一五”规划入手,按照《规划纲要》精神,在机场建设布局、机场改扩建等方面充分考虑发展红色旅游的要求;同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l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及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相关规划工作。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公司、机场公司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规划制定中充分考虑发展红色旅游有关机场建设、航线布局和运力配置问题,为发展红色旅游提供有力的航空运输保障。
三、加快红色旅游区重点机场建设
要充分重视和加强与重点红色旅游区配套的机场建设,为红色旅游的开展提供便利的交通环境。各地区管理局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相关机场建设项日的前期工作,并在机场选址、技术方案论证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技术支持。总局近期将对红色旅游区重点机场建设进行扶持,包括:进一步完善井冈山机场、延安二十里堡机场设施,提高机场的保障能力;加快赣州新机场和百色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建设的进度.力争尽快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延安机场迁建、遵义新机场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各管理局要会同地方政府,切实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实事求是地组织和论证新上项目。
四、积极进行红色旅游航线航班安排
各航空公司要积极组织安排重点红色旅游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或邻近机场的航线航班,根据红色旅游客流走向,开辟新的航线,增加航班密度,并对不合理的航线航班进行调整。在旅游旺季和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积极组织红色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总局和地区管理局将简化上述航线航班审批手续,空管部门要在时刻上对涉及繁忙机场的航线航班给予优先保证。凡在航线航班换季时,对红色旅游航线航班要专门组织研究,特别要引导和鼓励航空公司开辟或增加航班量偏少而红色旅游游客集中的机场的航班。总局将结合促进支线运输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红色旅游航线进一步的扶持政策。
五、做好红色旅游航空票价优惠及服务工作
对参加红色旅游乘坐国内航班的学生(散客),各航空公司应在正常票价基础上给予6折以下的票价优惠,此外,各航空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参加红色旅游的学生团队实行更加灵活的优惠票价,具体优惠票价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报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同时,各航空公司、机场要对中小学、大专院校组织学生开展红色旅游活动保证票源,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六、加强红色旅游的组织领导
总局规划、运输和机场管理部门要负责全行业发展红色旅游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推进发展红色旅游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规划纲要》中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各地区管理局要加强本地区发展红色旅游有关工作的领导,要与本地区航空公司、机场建立红色旅游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红色旅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民航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展红色旅游的组织协调。各航空公司、机场要建立本单位发展红色旅游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提出具体措施,把发展红色旅游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按此通知进行认真研究,专门作出部署。有关发展红色旅游工作的情况和问题要向总局报告。
附:关于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名录》和《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的通知
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