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深圳、厦门航空公司:
现下发太原——南昌等航线旅客运输基准价,自开航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新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价表
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
二00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新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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