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 体裁分类: |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 发文日期:2007-01-12 | |
| 名 称: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批复 | |
| 文号:民航办规函[2007]6号 | 有效性:有效 |
| 部号: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7年1月22日电报《关于下调国航香港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自2007年2月1日(出票日期)起,中国内地各点至香港每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14.5美元调整为13.6美元;香港至中国内地各点每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113港币调整为106港币。
以上,由你公司负责对外公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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