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发文日期:2006-04-15 | |
名 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延长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的通知 | |
文号:发改价格[2006]270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经研究,现决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继续延长(何时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47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改委
民航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