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中国东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现下发北京——铜仁等航线旅客运输基准价及货物运价,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新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价、货物运价表
民航总局办公厅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关于下发北京至铜仁基准价的通知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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