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 体裁分类: |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 发文日期:2000-09-13 | |
| 名 称:关于深圳承远航牢油料有限公司航油销售价格的批复 | |
| 文号:民航财函[2000]655号 | 有效性:有效 |
| 部号: | |
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顺价调整航煤国内销售价格的请示报告》(承远发[2000]28号)及《关于顺价调整航煤国内销售价格的请示报告》(承远发[200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考虑到国家计委自2000年7月14曰和8月17日起,分别两次调整航空煤油出厂价,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自2000年7月14日起,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由每吨3100元调至3200元。自2000年8月17日起,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由每吨3200元调至3450元。
特此批复。
民航总局
二000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