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 体裁分类: |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 发文日期:1999-11-24 | |
| 名 称:关于调整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航油销售价格的批复 | |
| 文号:民航财函[1999]913号 | 有效性:有效 |
| 部号: | |
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的请示》(中航油[1999]1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考虑到自1999年11月5日起,国家计委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由每吨2000元调增至2120元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自1999年11月5日起,相应调整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由每吨2480元调至2580元。有关进口航油价格上涨需调整航油销售价格问题将另行研究确定。
特此批复。
民航总局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