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政府公文 | |
体裁分类: | |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 |
发文日期:1999-09-15 | |
名 称:关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外航起降费分配比例的批复 | |
文号:总局财函[1999]96号 | 有效性:有效 |
部号: |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你机场《关于确认外航飞机起降服务费分配比例的请示》(京机场[1999]1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考虑到你机场急救中心在已批复的初步重组方案中末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同意你机场收取的外航飞机起降费的25%作为救护费进行分配。
特此批复。
民航总局财务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