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 - 专题专栏
河北、山西、内蒙古监管局积极推进FSOP系统投入使用
来源:中国民航局 2016-01-20 14:02
  依据民航局飞标司《关于全面使用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FSOP)审定监察系统的通知》要求,1月16日,河北监管局对飞入辖区的翔鹏航空8L9895航班依据SOI特定检查单实施了停机坪检查。重点检查了签派放行标准的符合性,放行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飞机的通信能力和机载手册的配备情况,检查中未发现有违章行为。自1月1日全面使用FSOP审定监察系统以来,河北监管局对飞入辖区的四家121部合格证持有人实施了停机坪检查。
  1月16日,山西监管局在太原机场过站航班进行了停机坪监察。根据FSOP停机坪检查的要求,监察员对山东、四川、大连和幸福四家航空公司四种机型的飞机状况、地面服务和维修、航站运行以及维修人员资质进行了检查。这是山西监管局首次使用FSOP系统进行监察工作,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1月14日,监管局刘热查副局长组织飞标处、航务处和适航维修处对如何使用FSOP系统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明确了该系统具体的实施方法。会后,适航维修处对飞入山西辖区的航空公司数量和时间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对新的停机坪检查单进行了学习,制定了具体的监察计划,明确了监察员的分工。检查结束后,适航维修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汇总,并在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中进行了上报。
  1月17日,内蒙古监管局按照FSOP特定检查单,结合2013年行政检查计划,对飞入辖区的国航、川航、南航进行了停机坪检查。对于FSOP系统全面启用,内蒙古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相关处室要把此项工作作为2013年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对于每一项检查内容都要精心准备,细化职责与分工,同时把FSOP系统启用与监管实际相结合,做好数据收集与分析评估工作。飞标处、航务处监察员在3次集体讨论会上对检查单各要素进行了逐条讨论沟通,确定了人员分工,明确了检查程序,争取在有限的停机坪检查时间内达到最好的检查效果。从检查结果来看,所检查项目符合规章要求,被检查单位运行情况良好。检查结束后,监察员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审定监察系统,并对在使用FSOP检查单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以便在今后的检查中优化检查程序,改善检查方式,更高效准确地完成检查计划。
分享到:
相关推送

民航局客户端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