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高度重视机场净空排查整治工作,将净空专项治理列为2013年上半年工作重点,每月对辖区7个机场共计23处超高障碍物开展跟踪督查工作。对于确认超高的障碍物,要求所在地机场管理部门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按照新增障碍物处置程序落实整改工作;对于尚未确认的障碍物,要求机场积极联系有关测绘部门进行二次确认。此外,监管局根据日常检查计划安排对辖区内机场进行净空专项检查,强化各机场公司对净空排查工作的重视。
内蒙古监管局开展机场净空排查整治工作半年以来,辖区净空保护力度得到有效提升。辖区内23处疑似超高障碍物中,大部分已经拆除完毕或者正在进行二次确认及飞行程序修改等相关工作。此外,内蒙古监管局积极督促各机场公司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截止目前,内蒙古辖区已有11个运输机场所在地政府出台了机场净空保护地方性法规,机场净空保护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2013年9月1日,《华北地区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内蒙古监管局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办法精神和自身承担职责,起草净空审核工作程序,确保辖区净空审批依法、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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