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股份、东航股份、南航股份、海航股份,国货航、中货航,首都、上海、广东机场集团公司,中国航信、中国航油,北京飞机维修公司,中信海直:
根据国家自贸区建设总体安排,现正推进我国与海合会(包括沙特、阿曼、阿联酋、巴林、卡塔尔、科威特6 国)、马尔代夫、格鲁吉亚的自贸区谈判。为充分听取民航企业意见,体现企业对外发展诉求,请你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出要求上述各国向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措施建议(要价),并于2016 年2月15日前反馈我司。
鉴于自贸区谈判明确将航权和与行使航权直接相关的服务排除在外,请主要在飞机维修、空运服务的销售和营销(包括销售代理)、计算机订座系统、机场管理服务、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等自贸区谈判相关领域提出请外方扩大开放的意见。
我国已缔结的自贸区涉及民航开放情况,请参见《关于落实中国缔结自贸协定涉及民航开放措施的通知》(民航综法发[2015]1号)(可在互联网链接地址WWW.CAAC.GOV.CN/DL/ZMQ.RAR下载)。
联系人: 冯金闻 赵童童
电话:010-64092379、010-64091369
传真:010-64016854
邮箱:jw_feng@caac.gov.cn tt_zhao@caac.gov.cn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
2016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