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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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153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153号建议的答复

郑雪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温州发展航空应急救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5?12”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表明,航空服务可以显著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但我国的航空应急救援能力,特别是直升机应急救援能力仍然十分匮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大力加强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国务院应急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均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目前正就“十三五”期间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组织开展深入研究。在此期间,民航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全力落实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和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和低空空域开放,精心组织研发“通用航空综合飞行服务”新技术以有效加强通航飞行服务保障能力,并在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中积极为通用航空争取更加广泛的参与机会和途径。

  从《关于支持温州发展航空应急救援的建议》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温州市委、市政府建立发展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工作方案内容比较全面,可行性比较充分,与我局的相关工作思路也较为一致,我局同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此项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同时,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将方案报送国务院应急办,争取以“城市/区域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形式列为“十三五”期间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或工作任务之一,从而为项目的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更加充分的条件。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航局综合司,010-64092218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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