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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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59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590号建议的答复

王波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攀枝花市机场迁建纳入国家民航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攀枝花机场于200312月建成通航,飞行区等级指标4C,现有一条长2800米、宽45米的跑道,3700平方米的航站楼以及3个机位(3C)的站坪等设施。2017年完成旅客吞吐量27.2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345吨、飞机起降2768架次,同比分别增长19.4%16.6%15.1%。攀枝花机场自建成通航以来,为满足地方航空运输发展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5月,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民航机场改扩建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1143号),要求地方政府慎重选择迁建方案,对于受城市规划建设、周边建筑物超高或地形条件限制严重、不具备原址改扩建条件或受空域使用限制实施改扩建无法缓解矛盾的,可以开展机场迁建研究论证工作。

  近期我局已收到地方政府关于攀枝花机场灾害处置与迁建方案的比选论证有关材料,将会同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民航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中新提出的迁建机场项目进行专题评估,根据各单位报来比选论证材料的研究深度,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前期研究的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列入规划的具体意见。建议地方政府加强对现有机场的保护,并根据下一阶段专家评估的意见开展后续工作。我局将继续支持和指导地方政府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工作。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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