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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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48号(工交邮电类332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48号(工交邮电类332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孙朝晖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攀枝花市机场迁建纳入国家民航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攀枝花机场于200312月建成通航,飞行区等级指标4C,现有一条长2800米、宽45米的跑道,3700平方米的航站楼以及3个机位(3C)的站坪等设施。2017年完成旅客吞吐量27.2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345吨、飞机起降2768架次。攀枝花机场自建成通航以来,为满足地方航空运输发展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5月,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民航机场改扩建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61143号),要求地方政府慎重选择迁建方案,对于受城市规划建设、周边建筑物超高或地形条件限制严重、不具备原址改扩建条件或受空域使用限制实施改扩建无法缓解矛盾的,可以开展机场迁建研究论证工作。地方政府开展了攀枝花机场灾害处置与迁建方案的比选论证工作。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民航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近期将组织专家对有关地方政府提出的迁建机场项目进行专题评估,并视各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比选论证研究深度,以及前期研究工作进度,统筹研究将迁建机场项目列入民航发展“十三五”规划事宜。建议地方政府加强对现有机场的保护,并根据下一阶段专家评估意见开展后续工作。我局将继续全力支持和指导地方政府开展相关研究论证工作。

  感谢您对民航工作的支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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