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答复
  • 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经研究,我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82号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随着民用航空运输的快速发展,飞机已成为旅客出行的大众化选择。为满足航空旅客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我局认真践行“真情服务”的理念,不断提高机场急救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已开展工作

  (一)完善标准。结合民用机场工作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国家标准《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根据机场吞吐量、机型等明确不同等级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标准,要求大型机场配备监护除颤设备,较小规模机场可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除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的配备外,调研发现近年来我国民用机场尤其是大型机场在公共场所的AED配备逐渐增多、增速较快,但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加强培训。2013年,我局成立民用机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每年组织开展行业内外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其中急救技能是一项重要培训内容。截止目前,已累计培训7600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民用机场AED等公众急救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并协助做好推广工作。同时,加强对机场职工AED操作等急救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场急救能力。

  以上意见,供贵部委答复时参考。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9年5月31日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