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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第四批“中国民航派员到国际民航组织借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第四批“中国民航派员到国际民航组织借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民航国际化人才培养“百人计划”,根据中国民航局与国际民航组织(以下简称ICAO)2015年签署的合作意向,中国民航将在未来五年内继续选派一批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专业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到ICAO实践交流。经局领导批准,今年将组织第四批“中国民航派员到ICAO借调工作”。现将推荐选拔第四批借调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及条件

  第四批借调ICAO岗位共13个(计划选派15人参加)。人选条件及工作内容见《借调工作岗位具体要求》(附件2,英文请见www.caac.gov.cn 通知公告)。各单位根据行业和本单位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可推荐2至3名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或有较高专业造诣的中青年专家参加选拔。推荐人选需符合《中国民航派员到国际民航组织借调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对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学历及年龄等各方面的要求并满足借调岗位具体条件。民航局机关各部门可视情各推荐1名人员参加选拔。民航局将对推荐人选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照选拔程序择优确定第四批赴ICAO借调人员。

  二、选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员选派工作。要着眼建设民航强国战略要求以及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借助ICAO工作平台培养具备民航专业背景、熟悉国际民航规章标准、能够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优秀人才和行业专家。

  2、各单位在推荐借调人员时,要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外语水平高。

  3、借调工作时间为1年至2年。借调期间,ICAO不支付工资报酬。借调期间待遇及在外组织管理等按照《管理办法(修订)》执行。民航局将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请派出单位给予相关支持。

  三、选拔工作安排

  借调人员计划于今年6月到ICAO正式借调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1. 推荐报名。因准备组织考试原因,请各单位务于3月30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意见及《借调人员推荐表》、《借调人员登记表》(附件3、4)报民航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下称引智办),汇总后报人事科教司。

  2. 外语遴选。各单位推荐人员将参加国家外专局举办的国际化人才高级英语考试(BFT),包括听力、笔试、口试三部分。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背景评估结果商相关部门,按照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如推荐人选已在近年内参加过BFT英语考试并达到高级水平(即总分120分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者,可无需再次参加考试,直接参加候选人排名(需提供相关复印材料)。考试时间:4月9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国际文化教育中心(北京)。考试费用自理。

  本次考试为外专局单独开设的BFT临时考试。临时考试只发成绩汇总表,不发BFT合格证书。今后原则上我局不再统一组织BFT外语考试,要求所有参加遴选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的BFT英语高级证书。

  3. 录取安排。预计今年5月,ICAO将进行候选人评估,商民航局确定借调人选;人选确定后,派出单位应进行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引智办联系人:单文

  联系电话:010-58250407,传真:010-58250517

  地址:北京朝阳区花家地东路3号管理干部学院办公楼407

  邮编:100102。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培训教育处联系人:尹航

  联系电话/传真:010-64091621。

  附件 :

  1、《第四批赴ICAO借调工作岗位需求表》

  2、《第四批赴ICAO借调工作岗位具体要求》

  3、《第四批赴ICAO借调人员推荐表》

  4、《第四批赴ICAO借调人员登记表》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2016年3月23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