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以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民航机场生产统计数据为依据,提出2017年民航小机场补贴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3月14至3月23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财务司联系方式:
电话:010-64091783
传真:010-6409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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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民航小机场补贴预算方案
民航局财务司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