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改革发展
1978.12-2012.11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规范民用航空立法工作自改革开放之初即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经过十多年的努力,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民航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航事业迈向依法治理发展的新阶段。1995年11月15日,民航总局召开《民航法》新闻发布会。12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首次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施行《民航法》,全面推进民航法制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