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改革发展
1978.12-2012.11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为加强飞行安全管理、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安全经验,1981年7月,民航总局颁布《民航飞行人员和单位长期安全飞行的奖励试行办法》,对飞行人员按安全飞行小时数,由民航总局授予一级飞行安全奖章,由地区管理局和航校授予二、三级安全飞行奖章;按飞行安全的年数,对不同单位进行奖励。
按照上述奖励办法,1982年8月23日至28日,民航局召开全国民航安全飞行授奖大会,授予4个单位“全国民航安全飞行红旗单位”称号,11名飞行人员“全国民航安全飞行模范”称号,14个单位“全国民航安全先进单位”称号,166名飞行员一级安全飞行奖章。
《民航飞行人员和单位长期安全飞行的奖励试行办法》
安全飞行授奖大会上,获奖单位被授予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