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艰苦创业
1949.10-1978.1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54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出通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国务院领导,具体工作由国务院第六办公室掌管。1955年2月26日,国务院第六办公室主任王首道就民航领导体制问题向周恩来总理报告。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民航局的经常业务、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对外关系归国务院六办负责;行政指挥、技术业务、干部问题、党政工作归空军负责,即实行双重领导。
1954年11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其直属机构设置中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