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艰苦创业

1949.10-1978.1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坚持“小飞原则”

  新中国民航成立初期,只有10余架小飞机,几条短航线,机场小且设施简陋,主要执行一些临时性的专包机任务。1950315日,军委民航局局长钟赤兵在民航电信会议上指出,1950年是民航事业的准备年,业务上不准备大搞,飞机也不准备大飞,为战争所破坏的地面设施作必要的修补,机构以维持工作为原则。331日,钟赤兵局长和唐凯副局长书面向毛主席报告:“两航”飞机82架,但能为我掌握的只有12架,其余飞机还在香港,港府借口不准起飞;民航经营方针为“小飞原则”和“采取企业制”等事项。43日,毛主席批复:“所拟方针可用,具体实施请与周总理、聂参谋长商酌办理,并与空司协商配合。”195131日,军委民航局向毛主席、周总理呈报的《关于1951年民航方针与任务的报告》,提出民航仍坚持“小飞原则”,为大规模发展民航事业打基础。

 

毛泽东主席对民航经营方针的批示

 

 军委民航局呈报的《关于1951年民航方针与任务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