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局推進轄區飛行氣象情報發佈和交換應急管理工作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氣象工作規則》,按照民航局要求,東北局近期下發《關於明確東北地區飛行氣象情報發佈和交換應急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進一步規範、加強東北地區飛行氣象情報發佈和交換的應急管理工作。

  為加強特殊情況下飛行氣象情報發佈和交換的應急工作秩序,提高代發報工作的規範性和準確性,8月16日起,明確瀋陽氣象中心負責東北地區運輸機場的應急代發報工作,禁止東北地區支線機場氣象臺為其他機場代發報,立即修訂飛行氣象情報不能正常發佈、交換的應急預案,在正式施行前,至少要與氣象中心進行一次演練,確保各環節運作正常。同時,制定下發了《東北地區支線機場應急代發報工作程式》,明確了應急代發報條件、處置流程,要求瀋陽氣象中心制定應急代發報管理規定,明確應急代發報需求的響應、發佈、品質控制等程式;要求各支線機場氣象臺每年至少與瀋陽氣象中心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根據演練效果進一步完善預案。

  後續,東北局將持續監控東北地區飛行氣象情報發佈和交換工作,定期對應急代發報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確保飛行氣象情報發佈和交換各環節順暢、高效、正確,進一步提高民航氣象服務工作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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