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8年10月及2018年夏秋航季首都機場航班正常管理措施實施情況的通告

根據管理局首都機場航班延誤問題治理工作方案和關於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的有關要求,現針對201810月及2018年夏秋航季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結果,做出如下決定:

(一)因10月份外國和地區航空公司中放行正常率排名最後一位的分別為加拿大航空公司(月放行架次60(含)以上)和烏茲別克航空公司(月放行架次8(含)-59(含)),給予烏茲別克航空公司通報批評,責令其于通報下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限期整改方案;鋻於加拿大航空公司在集中整改期間航班放行正常率逐步提升,請加拿大航空公司繼續做好相關整改工作,自通報下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下一階段整改方案提交至管理局。

(二)2018 年夏秋航季上海航空公司在首都機場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最後一位,現取消其06:00 23:59繁忙時段放行正常率最低的航班(FM9106,北京20:50-上海)2019年夏秋航季航班時刻使用權,由管理局收回時刻池,所取消時刻使用權暫時予以保留,暫不另行分配。當該公司在2018/19年冬春航季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達到管理局《關於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細則(修訂稿)>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2176 號)中附件五第四條第(二)款要求時,相關時刻使用權可予以恢復。

(三)2018年夏秋航季海南航空公司在首都機場每月出港航班200(含)架次以上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第三,且首都機場2018年夏秋航季放行正常率達到76.58%,超過了民航局相關時刻協調機場放行正常率75%的限制措施指標。按照《關於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細則(修訂稿)>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2176號)中附件五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恢復海南航空公司因2017/8年冬春航季首都機場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最後一位被收回的19:05的出境航班時刻使用權。

 

特此通告。


 

                                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

                                 2018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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