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細則(修訂稿)>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2176號)的有關要求,現針對2019年10月份及2019年夏秋航季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結果,做出如下決定:
(一)10月份外國和地區航空公司中航班起飛正常率排名最後一位且低於50%的分別為韓亞航空公司(月出港架次60(含)以上)和土庫曼航空公司(月出港架次8(含)-59(含)),給予韓亞航空公司、土庫曼航空公司通報批評。
(二)2019年夏秋航季,國航CA107、CA1309及南航CZ3154航班起飛正常率低於50%(不含)且排名後三位,責令國航、南航針對相關情況提交相關航線優化措施報告。
(三)10月份在首都機場有2起因出境系統原因造成的機場放行不正常航班,給予北京民航資訊科技有限公司通報批評。
(四)根據民航局近期有關航班正常獎勵政策要求,決定對中國國際航空、上海航空公司因在2019年夏秋航季首都機場月出港200架次(含)以上及月出港8架次(含)以上、200架次以下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最後一位,擬取消2020年夏秋航季06:00至 23:59繁忙時段一個出境航班時刻使用權的限制予以豁免;對深圳航空公司因2018/19年冬春航季在首都機場月出港200架次以上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最後一位,取消2019/20年冬春航季06:00至23:59繁忙時段一個出境航班時刻使用權的限制予以豁免。
(五)2019年夏秋航季山東航空公司、江西航空公司分別在首都機場月出港200架次(含)以上及月出港8架次(含)以上、200架次以下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第一位,現給予山東航空公司、江西航空公司通報表揚。
(六)2019年夏秋航季中,各航空公司能嚴格落實航班正常的主體責任,配合做好首都機場航班計划動態調減和時刻調整,加強航班運作監控和旅客現場服務工作。現對表現突出的南航、廈航、川航、首都航、東海航、大新華航、西藏航等單位予以通報表揚。
2019年夏秋航季月出港60(含)以上架次及出港8(含)-59(含)架次的外國和地區航空公司中起飛正常率排名第一位的分別為阿聯酋航空公司及亞塞拜然航空公司,給予阿聯酋航空公司、亞塞拜然航空公司通報表揚。
(七)2019年夏秋航季江西航空公司在首都機場月出港航班8架次(含)以上,200(含)架次以下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第一,且首都機場2019年夏秋航季放行正常率達到78.47%。按照《關於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作品質評估考核細則(修訂稿)>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2176號)中附件五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恢復江西航空公司因2018/19年冬春航季在首都機場月出港8架次(含)以上、200架次以下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最後一位被收回的50%時刻總量使用權(RY8888,北京21:25-南昌,每週二、四、六)。
特此通告。
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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