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空公司、機場:
根據華東地區航線航班時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2019年第二次會議紀要內容,明確了2019年夏秋航季內時刻管理相關工作要求,主要內容通知如下:
一、關於航班時刻的置換
在航班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在同一機場不同航空公司之間置換航班時刻。
二、關於航班時刻的執行率
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大主輔協調機場航班時刻執行率的監管力度, 要求各主輔協調機場時刻協調委每月上報執行率(從2019年6月份開始每月上報上個月情況)。鋻於華東地區時刻資源緊張,非協調機場的時刻執行率參照主輔協調機場標準進行統計,其中主要非協調機場(2018年旅客吞吐量500萬以上)每季度上報執行率情況。本航季結束時,對違反規定虛佔航班時刻的航空公司,管理局將及時收回航班時刻,並加大處罰力度;對執行率明顯不足,且沒有充分理由的,管理局將在下一次換季時刻分配時作為排列優先順序的重要考慮因素。
三、關於航班時刻的交回
鼓勵航空公司主動交回航班時刻,管理局將在考核執行率時適當給予偏離,保留歷史時刻,並在下一次換季新增時刻分配時給予優先考慮;交回的航班時刻原則不少於1.5個月以上的執行期;管理局將在華東地區航班時刻管理系統上對航空公司交回的航班時刻進行公示,以便其他有需求航空公司臨時有效利用,並按照以下原則統籌安排:
1、交回的時刻可以用於新增臨時國內、國際航線。
2、優先原則:同一集團優先、基地公司、區內公司優先,機場推薦優先,按申請時間先後優先。
四、關於國際、地區客運航班及國內外貨運航班時刻
按照2019年4月29日《華東地區航線航班時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2019年第一次專題會議紀要》中關於航季內新增臨時航班時刻使用原則,結合機場保障能力及航班正常水準,進一步加大國際、地區客運航班及國內外貨運航班支援力度。
1、福州機場可以在容量標準(22架次/小時)內,統籌考慮現有航班執行情況,在民航局公佈的福州機場季初航班時刻總量範圍內進行安排。
2、南京、南昌、濟南以及其他非協調機場可以結合航班保障水準適當安排至日間時段。
五、關於國家基本航空服務時刻
貫徹精準扶貧國家政策,航季內適當新增臨時使用國家基本航空服務時刻,主要為對口支援城市間的國內客運航班時刻。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
空中交通管制處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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