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8個主輔時刻協調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航航班時刻管理辦法》、《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配置政策措施》的相關規定,參考《世界航班時刻準則》的相關要求,結合上海虹橋、南京祿口、杭州蕭山、廈門高崎、福州長樂、青島膠東、南昌昌北、濟南遙墻機場的實際情況,對前期制定的《上海虹橋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南京祿口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杭州蕭山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廈門高崎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福州長樂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青島流亭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南昌昌北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濟南遙墻機場航班時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進行了修訂完善,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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