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學、飛行學院、民航幹院、航科院,體育總局航管中心、中國航協、民航飛行員協會、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
為進一步規範輕小無人機運作,固化前期無人機雲系統試運作的成功經驗,確保管理理念和政策與無人機技術發展相適應,結合CCAR-61部修改決定中關於無人機駕駛員執照和等級的要求,飛行標準司修訂了諮詢通告《輕小無人機運作規定》。
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調整無人機運作管理分類,明確無人機雲交換系統定義及功能定位,增加無人機雲系統應具備的功能要求,細化提供飛行經歷記錄服務的條件,更新取消無人機雲提供商試運作資質的政策。
現就該諮詢通告徵求各單位意見,請認真組織研究,並於2019年1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發送至我司聯繫人。
徵求意見稿下載網址:
http://www.caac.gov.cn/HDJL/YJZJ/或
http://pilot.caac.gov.cn/ ( 網站首頁下方)
聯繫人:曾鳴
電話:010-64091454
郵箱:zengming@caac.gov.cn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