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各運輸機場,空管局、校飛中心:
飛行程式驗證是通過對儀錶飛行程式設計進行品質評估,確保飛行程式安全性和可飛性的重要手段。為細化《民用機場飛行程式和運作最低標準管理規定》(CCAR-97)關於飛行程式驗證工作的要求,在參考國際民航組織標準和相關國家做法並結合我國民航實際的基礎上,我司組織編寫了《民用運輸機場儀錶飛行程式驗證實施指南(徵求意見稿)》諮詢通告,現下發徵求意見。
各單位可在民航局政府網站首頁“意見徵集”欄目下載《民用運輸機場儀錶飛行程式驗證實施指南(徵求意見稿)》和意見反饋表,並於2020年11月30日前將意見反饋表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bh_wang@caac.gov.cn,電話:010-64091408。請各地區管理局將本電報轉至轄區內各程式設計單位,一併徵求其意見。
附件:意見反饋表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