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苑機場公安分局 |
一、對北京南苑機場(民用部分,下同)的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統一管理; 二、制定南苑機場安全保衛方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南苑機場地面空防安全工作,制定預防和處置劫、炸機及其他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負責制發和管理南苑機場控制區人員、車輛通行證件;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駐場民航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六、負責南苑機場道路、停車場、飛行活動區等交通管理; 七、負責南苑機場和航空器內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和預審; 八、負責南苑機場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國家警衛對象和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承辦民航局公安局和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對北京南苑機場(民用部分,下同)的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統一管理; 二、制定南苑機場安全保衛方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南苑機場地面空防安全工作,制定預防和處置劫、炸機及其他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負責制發和管理南苑機場控制區人員、車輛通行證件;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駐場民航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六、負責南苑機場道路、停車場、飛行活動區等交通管理; 七、負責南苑機場和航空器內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和預審; 八、負責南苑機場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國家警衛對象和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承辦民航局公安局和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