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運輸機場機坪運作安全的監管,進一步厘清監管責任邊界、提升監管效能,依據《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行政檢查工作規定》(民航華東發〔2019〕75號),華東局機場處組織有關處室對《關於調整機場機坪運作行業監管職責分工的通知》(民航華東局發〔2017〕9號)進行了修訂。
3月30日,華東地區運輸機場機坪運作行業監管職責分工調整內容經過局務會審議並通過,職責分工調整內容于近期下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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