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關於啟用合同專用章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合同管理,我局決定2025年5月29日起啟用“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合同專用章”,由政策法規處負責管理。該章僅限於以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名義在簽訂合同(或協議)中使用,與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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